关于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
发布时间:
2023-
12-
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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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、《四川省<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>实施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全县各乡镇坡度在25度以上的坡地均属于陡坡地。
二、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,在25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,应当科学选择树种,合理确定规模,采取水土保持措施,防止造成水土流失。
三、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,植树种草;耕地短缺、退耕确有困难的,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。
四、在坡度25度以下的坡耕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,应当根据不同情况,采取修建梯田、蓄水保土耕作或者退耕、整治坡面水系等措施。
五、违反本公告,在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。
六、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特此公告
喜德县人民政府
2023年12月4日